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7/2012
  • 公佈日期
    2012-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輕軌 / 輕軌系統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
    修改第16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有關執行“C370——輕軌一期氹仔口岸段建造工程”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2017頁
  • 註記
    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聯營體。
    修改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6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52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