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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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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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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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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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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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合同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幹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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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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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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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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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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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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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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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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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