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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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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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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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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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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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衛生中心 / 2010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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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編制新風順堂衛生中心工程圖則”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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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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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陳炳華建築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1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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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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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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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