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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9/2010
  • 公佈日期
    2010-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 / 擬訂草案 / 衛生中心 / 2010 / 2013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編制新風順堂衛生中心工程圖則”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926頁
  • 註記
    陳炳華建築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1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