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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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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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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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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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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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修改 / 法律(澳門特區) / 印花稅 / 稅 / 取得 / 不動產 / 住宅;房屋 / 稅捐與稅項 / 費用;稅率;收費 / 房屋政策 / 期限;期間 / 支付;繳付 / 稅務豁免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登記 / 補充法例 / 印花稅規章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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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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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31-7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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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重新公佈經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副刊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2024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