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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2024
  • 公佈日期
    2024-03-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修改 / 法律(澳門特區) / 印花稅 / / 取得 / 不動產 / 住宅;房屋 / 稅捐與稅項 / 費用;稅率;收費 / 房屋政策 / 期限;期間 / 支付;繳付 / 稅務豁免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登記 / 補充法例 / 印花稅規章 / 財政局 /
  • 摘要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 頁數
    第731-736頁
  • 註記
    重新公佈經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副刊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2024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