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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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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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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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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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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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禁止 / 進口 / 轉運活動 / 特殊和危險廢物 / 協約 ;公約 / 污染管制 / 品質控制 / 衛生控制;衛生檢疫 / 邊界 ; 國界 / 聯合國 / 環境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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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7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禁止從台灣地區進口及轉運《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的危險廢物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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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9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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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7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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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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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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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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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