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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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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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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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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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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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兼任 / 政府發言人 /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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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政府發言人。(陳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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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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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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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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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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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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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