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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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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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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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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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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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科技大學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2006 / 2007 / 2009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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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1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科技大學之體育館建造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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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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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7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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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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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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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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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