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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3/2017
  • 公佈日期
    2017-11-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2018 / 2019 /
  • 摘要
    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委任續期。(李偉農)
  • 頁數
    第2003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