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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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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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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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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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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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供應合同 / 武器;槍械 / 軍備 ; 武器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爆炸物;炸藥 / 2004 / 2005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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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將十二月二十九日第34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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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17-12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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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4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