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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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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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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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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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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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消費者委員會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廣告;宣傳 / 促進;提升;推廣 / 政府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國際機場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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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消費者委員會於澳門國際機場“推廣誠信店之廣告媒體製作”的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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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29-20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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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德高(澳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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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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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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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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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