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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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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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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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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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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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助手;助理;助理專員 / 廉政專員 / 廉政公署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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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林智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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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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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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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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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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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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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