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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5/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 / 住宅;房屋 / 設備 / 交通 / 擬訂草案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31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石排灣公共房屋CN6b地段交通及民生設施——編製計劃)
  • 頁數
    第1000-1001頁
  • 註記
    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5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