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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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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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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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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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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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體育發展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游泳池 / 體育發展局 / 體育運動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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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救生員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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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74-28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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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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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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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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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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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