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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7/2017
  • 公佈日期
    2017-11-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秘書長 / 委員會;佣金 / 政府代表 / 災難 / 氣象學 / 救助;救援;拯救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署有關編製《澳門“天鴿”颱風災害評估總結及優化澳門應急管理體制建議》報告的委託協議書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026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