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2013
-
公佈日期2013-03-1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大學 / 香港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個案研究 / 地圖 / 氣候 / 環境 / 2013 /
-
摘要修改第35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都市環境氣候圖第二階段研究)
-
頁數第164頁
-
註記修改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5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香港中文大學。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41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