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0/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水庫;蓄水池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5 / 2016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松山七十高位水池重建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004-1005頁
  • 註記
    布法蘭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9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