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1/2009
  • 公佈日期
    2009-11-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委員;理事 / 科技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議定書;協議書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科技委員會一名委員,作為簽署“湖南與澳門科技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3466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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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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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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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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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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