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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3/2016
  • 公佈日期
    2016-12-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填海;堆填 / 城市固體廢物 / 建築材料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6 / 2017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建築廢料堆填區內道路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3013頁
  • 註記
    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七期第二組第12997-13004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42/20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