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3/2016
- 公佈日期2016-12-1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填海;堆填 / 城市固體廢物 / 建築材料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6 / 2017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建築廢料堆填區內道路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3013頁
- 註記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2997-13004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42/2018號)。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