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5/2011
  • 公佈日期
    2011-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污水處理廠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工作;勞動 / 現代化 / 保養與維修 / 污水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之升級、營運及保養”工作的合同。
  • 頁數
    第2880頁
  • 註記
    Consortium CESL ASIA — INDAQUA — TONG FANG
    本批示被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40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