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2001
  • 公佈日期
    2001-03-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 / 運作 / 籌設委員會 / 澳門文化中心 / 期限;期間 / 委員會;佣金 /
  • 摘要
    將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 頁數
    第493頁
  • 註記
    將根據一九九八年《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2/GM/98號批示設立的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