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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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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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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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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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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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建設發展辦公室 / 項目組 / 期限;期間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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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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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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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建設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起延長兩年。(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4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了經修改後的第6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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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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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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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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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