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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2/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填海;堆填 / 新城填海區 / 建築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公共工程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20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新城填海區A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監察)
  • 頁數
    第107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Pengest Internacional — Planeamento Engenharia e Gestão, Limitada.
    修改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20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七期第二組第12997-13004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42/20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