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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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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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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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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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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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交通事務局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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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三樓裝修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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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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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華聯創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7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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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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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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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