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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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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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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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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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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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工程 / 填海;堆填 / 港珠澳大橋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管理 / 諮詢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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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填海工程——管理諮詢”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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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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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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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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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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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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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