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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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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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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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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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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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氹仔島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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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減少第20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支付方式。(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激光雷達實驗室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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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021-30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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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安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8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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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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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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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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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