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6/2005
  • 公佈日期
    2005-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4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橋樑 / 建築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 摘要
    許可將十二月三十一日第3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設計/建造第三條澳大橋)
  • 頁數
    第2281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六副刊第3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