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8/2014
-
公佈日期2014-12-2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司法警察局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大廈 / 2012 / 2013 / 2014 /
-
摘要減少第16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的開支分段支付。(司法警察局新華大廈裝修工程)
-
頁數第921-922頁
-
註記奧斯——得寶合作經營體。
修改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16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51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