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2017
  • 公佈日期
    2017-03-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建設工作委員會 / 政府政策 / 經濟發展 / 發展策略 / 委員會;佣金 / 研究小組 / 運作 / 權限;管轄權 / 組成 / 負擔 / 行政-技術輔助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 摘要
    設立“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
  • 頁數
    第222-22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廿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第6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內委任了“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成員。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4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