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2019
-
公佈日期2019-04-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免除;豁免 / 無線電網絡 / 認可;確認 / 應用;使用 / 設備 / 無線電通訊服務行政管理制度 / 電訊 / 郵電局 /
-
摘要在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增加第1.18類別及註i。(對若干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豁免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六條所指的政府許可)
-
頁數第1582-158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內增加第1.18類別,包括有關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超寬帶(UWB)設備],以及註i(平均功率頻譜密度)。
第18/83/M號法令公佈於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