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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3/2009
  • 公佈日期
    2009-11-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規劃;計劃 / 草案;計劃 / 樓宇維修 / 保養與維修 / 有破損之建築物 / 住宅大廈 / 大廈 / 分層所有權 / 要件 / 年齡 / 物業登記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印刷品;印件 / 物業登記局 / 房屋局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樓宇維修基金 /
  • 摘要
    核准《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規章》。
  • 頁數
    第1666-167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規章》第二條第二款第(二)項。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表替代《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規章》附件所載的申請表。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8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