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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4/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廣告;宣傳 / 旅遊 / 澳門 / 2016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宣傳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
  • 頁數
    第108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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