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49/2014
- 公佈日期2014-12-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填海;堆填 / 新城填海區 / 建築 / 城市規劃;市政規劃 / 公共工程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新城填海區E1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的合同。
- 頁數第936頁
- 註記中國土木工程(澳門)有限公司/香港瑞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經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49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