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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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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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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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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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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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商品;貨物 / 出口 / 進口 / 轉運活動 / 對外貿易 / 對外貿易活動 / 澳門對外貿易分類協調制度 /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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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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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2-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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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替代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9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一取代本批示的附件一。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5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