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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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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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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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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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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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規劃;計劃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僭建物 / 住宅大廈 / 大廈 / 樓宇維修 / 保養與維修 / 要件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物業登記 / 最高限額度 / 批給;特許 / 期限;期間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房屋局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樓宇維修基金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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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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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6-1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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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規章》第二條及第四條。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31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替代《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規章》附件一及附件二。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