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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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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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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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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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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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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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職業稅規章》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的新M/16格式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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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4-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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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取代經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53/GM/98號批示刊登的,並經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的M/16格式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