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3/2011
  • 公佈日期
    2012-01-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職業稅規章 / 職業稅 / /
  • 摘要
    核准《職業稅規章》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的新M/16格式印件。
  • 頁數
    第44-4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取代經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53/GM/98號批示刊登的,並經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的M/16格式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