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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3/2016
  • 公佈日期
    2016-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氹仔島 / 2016 / 2017 / 2018 /
  • 摘要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嘉樂庇總督馬路行人路優化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3068頁
  • 註記
    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第18615-18620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112/20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