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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7/2017
- 公佈日期2017-12-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氹仔島 / 2017 / 2018 /
-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海島警務廳氹仔(北安)辦公室裝修工程”的合同。
- 頁數第1538頁
- 註記華聯創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二組第15472-15477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1/2019號)。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