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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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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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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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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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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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接種疫苗 / 疫苗 / 傳染病 / 疾病 / 流行病 / 紀年;日程 / 兒童;孩子 / 學生 / 年齡 / 小學教育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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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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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38-15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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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廢止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4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6/2008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
本批示被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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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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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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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