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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2004
  • 公佈日期
    2004-03-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電視 / 電訊 / 廣播 / 企業 / 衛星電視廣播服務 / 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 / 稽查;監督;監察 / 新聞局 / 組織架構 / 期限;期間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發展計劃 / 2004 / 2019 /
  • 摘要
    規定《澳亞衛視有限公司》獲發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的准照。(第1/2004號准照)
  • 頁數
    第344-36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准照的有效期為十五年,由發出日起計,但不妨礙行政長官與持牌人在准照生效的第十年內,對本准照的各項條件進行檢討。
    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611頁的更正書(第11/2004號),更正第1/2004號准照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2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1/2004號准照,自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起續期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