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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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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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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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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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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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委員會;佣金 / 救助;救援;拯救 / 災難 / 政府代表 / 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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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署有關編制《澳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報告的委託協議書的簽署人。(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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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3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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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起產生效力。
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北方工業大學新興風險研究院及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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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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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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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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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