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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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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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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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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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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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人員替換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民政總署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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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阮愛武),以代替原成員(林倫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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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4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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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該成員的任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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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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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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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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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