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1/2014
- 公佈日期2014-12-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住宅;房屋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 摘要減少第24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石排灣公共房屋CN5a地段建造工程)
- 頁數第944-945頁
- 註記中國建築工程(澳門)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0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