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1/2017
  • 公佈日期
    2017-12-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市政諮詢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民政總署 / 組成 / 2018 / 2019 /
  • 摘要
    將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 頁數
    第2043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本批示被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282/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