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2/2014
- 公佈日期2014-12-3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污水處理廠 / 污水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修改第2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新泵站建造工程)
- 頁數第945-946頁
- 註記德發建業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6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