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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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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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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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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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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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污水處理廠 / 污水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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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新泵站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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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5-9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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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德發建業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6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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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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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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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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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