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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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6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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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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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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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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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單車徑 / 自行車;單車 / 氹仔島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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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氹仔東亞運大馬路設置單車徑工程——第三期”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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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8-9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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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利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6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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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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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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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