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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2016
  • 公佈日期
    2016-0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治安;保安;安全 / 防衛;辯護 / 2013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31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保衛及保安用品)
  • 頁數
    第124-125頁
  • 註記
    澳門槍店。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3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