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1/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諮詢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摘要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設計與施工諮詢”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688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