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2/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 / 草案;計劃 / 填海;堆填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2009 / 2010 /
  • 摘要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填海工程設計”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689頁
  • 註記
    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0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