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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3/2014
  • 公佈日期
    2015-01-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統籌;協調員;主任 /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4 /
  • 摘要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馮文莊)
  • 頁數
    第10-1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十三)、(十七)、(十八)及(二十一)項及廢止第三款。
    本批示第四款、第五款分別修改為第三款、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