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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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7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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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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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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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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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監察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酬勞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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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民政總署監察委員會主席及續任該委員會成員。(容永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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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878-248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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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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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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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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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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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